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补充通知
厦招考[2009]04号
各区招生办、各有关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残联《关于印发〈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09]7号)精神,2009年全省高招体检工作即将开始。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补充通知,请认真执行。
一、承担2009年我市高招体检工作的医院
经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审核批准,2009年我市承担高招体检任务的医院是: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思明分院、厦门市同民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承担全市体检复检工作,其余各医院承担属地各区高考考生的体检工作。
二、做好体检准备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招体检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区要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体检工作,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管理,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实事求是地反映考生体质状况。各区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表格见附件1)于3月5日前报市招办,由市招办汇总后转市卫生局。
2.加强协调配合。区招办要加强与体检医院、各中学的协调沟通,根据本区考生人数,做好体检日程安排,体检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于在3月5日前上报市招办。要尽早向体检医院落实高招体检工作人员名单,请医院填写体检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3),存放在区招办备案。要及时将体检工作布置到学校。各中学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指派校医、年段长、班主任等按规定时间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3.加强宣传教育。各区招办、各中学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高招体检宣传工作,借助网站、宣传栏等公布、张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体检守则》,增加高招体检政策的透明度。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生体检守则》,教育考生尊重体检医生,遵守体检纪律。要提醒考生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注意交通安全。
4.做好体检表打印工作。考生体检表打印时要注意条形码油墨不能太淡(不允许用喷墨打印,只能用激光打印)。体检前要指导考生用黑色签字笔规范填写体检表的“暨往病史”。
三、加强体检过程的管理与服务
1.认真核对考生相貌。考生报到时应认真核对考生相貌,在校生由中学带队老师负责核对,社会考生由区招办负责核对。体检中各小组带队人员和体检医生还要认真核对考生相貌,防止冒名顶替现象发生。
2.加强体检场所管理。体检场所要与门诊分开,要禁止家长或考生亲友进入体检场所。体检工作人员要佩戴工作标志。体检期间区招办要派人在现场协调有关事项,协助维持体检秩序。
3.及时了解体检情况。区招办要及时了解体检进程,了解体检中发现的特殊问题,做好记录。体检医院认为需要送市复检的,要填写复检申报表(见附件4),由区招办将复检申报表连同考生体检表和其它检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招办。
4.加强监督。高招体检期间,各区招办要主动协调招生监察人员到场参与监督工作。如发现体检现场混乱、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冒名替检等违纪行为,应及时报告并协助招生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5.加强服务。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思想,尤其对残疾考生和身体有缺陷的考生应给予特别关爱。要耐心接受考生咨询,对体检限报和不宜就读专业要进行认真解释,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四、体检后续工作
1.复印体检表,指导考生上网填写体检信息。体检结束后,区招办要及时复印并发放体检表复印件,各报名点要认真指导考生上网(www.fjzs.com.cn)填写体检信息,要求考生细心、完整、实事求是地填写,要告知考生如错填、漏填体检信息,以致影响到考生本人的录取,责任由本人自负。
2.按规定时间上报《残疾考生登记表》、《残疾考生花名册》、《体检不合格考生情况呈报表》、《体检不合格考生申请复检、终检花名册》和《体检情况统计表》。
3.整理体检表送省招办扫描。体检表要按要求整理,未参检和体检不合格的体检表也应装入(申请参加省终检的体检表可等终检结论下达后再另外报送),每100份装一袋,每个区只能有一个不足100份的袋子。要正确填写袋面内容,制作书面交接清单。扫描后,体检表和肝功化验单不必装档(高职单招考生除外),但应妥善保存一年以上。
4.对听力有缺陷的考生,区招办要及时了解考生在高考听力考试时是否有特殊要求,如果有特殊要求应书面逐级报告。
五、本市体检工作日程安排
2月24日:召开会议部署体检工作。
3月5日前:报送有关名单和安排表,完成体检各项准备工作。
3月31日前:①各区完成辖区所有考生的体检,做好体检表复核和体检结论;②各区上报参加市复检考生材料,包括考生初检材料、《体检表》、《复检申请表》、《考生申请复检、终检报告》等。
4月10日前:①组织市复检;②各区完成《体检表》复印、发放工作;③各区上交《残疾考生登记表》、《残疾考生花名册》等表册。
4月18日前:①向省招办上报《体检不合格考生呈报表》、《体检不合格考生申请复检、终检花名册》;②向省招办上报全市《残疾考生登记表》、《残疾考生花名册》。
4月20日前:组织考生上网录入体检信息。
4月25日前:各区完成体检表整理装箱,送市招办。
4月25-26日:省招办组织终检。
4月30日前:考生体检表送省招办扫描。
5月10日前:①省招办确定体检不合格名单并下发;②各区向考生反馈终检结果
5月15日前:①组织参加终检考生录入体检信息;②向省报送全市《体检情况统计表》和体检工作总结。
6月:各区领回体检表,将高职单招考生体检表整理装档。
附件1:2009年高招体检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2009年高招体检时间安排表(样表)
附件2:2009年高招体检工作人员名单(样表)
附件3:2009年市复检申报表(样表)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高招 体检 补充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市卫生局,各体检医院,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2月24日印发